10月27日中国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《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(2020年本)》意见的复函,其中在中国西部地区,不应再鼓励新的电解铝项目,并对焦炭也提出了同样的建议。
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就《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(2020年本)》意见复函发改委:焦化、电解铝属于高污染高能耗产业,且在全国范围内产能过剩,不宜列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。建议删除附件1第6页(十一)内蒙古自治区第37项“一次性建成规模300万吨以上、6米以上顶装焦炉炭化室及焦炉气焦油等综合利用项目”和第39项“获得产能置换指标的电解铝项目”。
【来源:生态环境部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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